學生轉學辦法
學生轉學辦法
轉入申請
一、應備文件:
1、照片二張
2、已遷入本學區之戶口名簿正本與實際居住證明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交驗完後,當場歸還)
3、原就學校之轉學証明書與學期成績証明書
備註:
◎全戶設籍本校學區(監護人或直系血親須與學童同一戶,非寄居),且實際居住,並能提出證明文件者。
◎實際居住證明相關文件(須符合下列條件其一者)
A、設籍房舍係學童直系血親財產者,檢附房屋所有權狀正本及影印本一份。
B、設籍房舍係租賃者(承租人須為學童之直系血親),檢附經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正本及影印本一份。
C、房屋租賃契約未經公證,但該址水電或電話繳費單據之繳款人為學童之直系血親,足資證明實際居住者,檢附該單據。
二、辦理程序:
請家長(或監護人)一人及學生本人親自到校辦理
1、填寫申請表
2、會簽各相關處室
3、編給學號
4、核發學生
轉出申請
一、應備文件:
1、照片二張
2、已遷出本校學區之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交驗完後,當場歸還)
3、學生証
4、歸還向學校借用之圖書或物品
二、辦理程序:
請家長(或監護人)及學生本人親自辦處理並請事先知會導師
1、填寫申請表
2、會簽各相關處室
3、製發轉學証明書及學期成績証明、回條
三、注意事項:
請於三日內前往轉入學校處理報到入學
以上資訊若有何任問題請您洽詢中山國中教務處註冊組 23132003 轉 125 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