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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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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辦理「臺中市114學年度融合教育知能—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情緒行為處遇與教學實務研習」,鼓勵教師踴躍參加。

主旨:有關本局辦理「臺中市114學年度融合教育知能—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情緒行為處遇與教學實務研習」,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及相關人員研習資訊,且鼓勵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暨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應欠佳學生輔導支持試辦計畫辦理。
二、 旨述研習相關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 對象:依下列資格及報名順序錄取,各場次錄取名額請參閱研習資訊。
1、 各場次研習辦理地點之學校教師及特教業務承辦人員。
2、 任教班級內安置有情緒及行為障礙或自閉症學生之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教師。
3、 對本研習有興趣之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教教師或特教業務承辦人員。
(二) 時間及地點:
1、 第1場次:
(1) 時間:1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
(2) 地點:大里區大里國民小學行政大樓3樓自造工坊。
2、 第2場次:
(1) 時間:1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
(2) 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視聽會議中心。
3、 第3場次:
(1) 時間:1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
(2) 地點: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晨曦樓3樓視聽教室。
4、 第4場次:
(1) 時間:115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
(2) 地點:市立立新國民中學多功能教室。
5、 第5場次:
(1) 時間:115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
(2) 地點:烏日區溪尾國民小學共讀站。
6、 第6場次:
(1) 時間:1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
(2) 地點:東區樂業國民小學樂心樓2樓多功能教室。
(三) 研習聯絡人:臺中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情支團隊林老師、黃老師(電話:04-22138215分機845;公務信箱:cjteam@spec.tc.edu.tw)。
(四) 報名方式及錄取公告:
1、 即日起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點選欲報名之場次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報名截止日為各場次研習5日前,逾期將不再開放報名。
2、 報名人員可於各場次研習3日前逕自「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研習錄取名單,將不另行通知。
三、 檢附「臺中市114學年度融合教育知能—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情緒行為處遇與教學實務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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