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教育部 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公告
【獎助學金】教育部 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 申請對象: 本校在學學生且持有 115 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助學金額: 每名新臺幣 2,500 元。
三、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5 年 3 月 13 日(五)止(配合校內系統登錄及掃描作業)。
四、 申請方式: 請備妥下列文件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申請書。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亦可由學校公務系統代為查調)。
五、 注意事項: 本助學金與其他政府補助僅能擇一申請,請家長參按比較利益原則主動選擇最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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