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發佈日期 :
2025-02-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2-24
說明: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2月20日(星期四)起至114年3月20日(星期四)止,
(一)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及導師證明,逐級核章後送請學校初審。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學校於每頁核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獎學金申請書、申請學生清冊及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獎學金Q&A如附件
(二) 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
二、 獎學金審核結果另函通知,未依規定程序申請(證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請審慎檢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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