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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教師法律研習營活動計畫,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與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教育局共同辦理112年度臺中地區高級中等以下教師法律研習營活動計畫,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4月27日中分慧輔字第1120000310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營訂於112年7月10日假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辦理,請鼓勵本市高中、國中及國小教師(名額50人)報名參訓,並於112年6月26日前至全國在職教師進修網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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