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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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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2年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之載具管理增能培訓(第一期)

說明:
一、 依據依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2年本市國民中小 學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工作計畫辦理。
二、 本案為推動數位學習發展,培訓各校載具管理教師載具管理能力,以協助校內教師結合學習載具、教學軟體及數位內容進行教學,爰辦理旨揭研習。
三、 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 報名方式: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建議搜尋研習可於辦理研習單位欄位鍵入「葫蘆墩國小」(承辦單位)。
(二) 參與對象與人數:本市高中以下各級學校載具設備管理人員,每場次錄取30名,以網路線上報名順序為主。
(三) 研習地點: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臺中市太平區樹德一街136巷30號)。
(四) 本研習自本(112)年5月1日起至5月16日止,每場次自上午8時40分至下午3時30分,共計11場次,各場次研習時間及課程內容詳如實施計畫。
四、 全程參與者覈實給予該場次研習時數。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參加本次研習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
五、 本案聯絡人:請逕洽04-25205136#846 陳思羽小姐(ada1232111@st.tc.edu.tw)、 04-23952340#121 黃琬淩小姐(apple94@st.tc.edu.tw)。
六、 因應疫情防範,請參加人員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並配合研習地點相關防疫措施。如有身體不適、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等,請主動聯繫本案聯絡人。

 

112年度臺中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之載具管理增能培訓(第一期)實施計畫壹、 依據:

  • 112年度臺中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實施計畫。
  • 依據臺中市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

貳、 計畫目標:

提供載具管理教師針對載具後臺管理之培訓課程、協助教師了解資料管理、遠程控制和維護、安全性設置等技能,透過課程實際運作,協助教師培養載具管理能力。

參、 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 承辦單位:臺中市豐原區葫蘆墩國民小學。

肆、 參與對象:

  • 參加對象:本市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教師優先。
  • 參與人數:每場次各錄取30名,以網路線上報名順序為原則。  伍、 實施方式:

一、地點: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臺中市太平區樹德一街136巷30號) 二、場次資訊:每場次自8時40分至15時30分,共7節課。

場次

名稱

講師

日期

名額

1

載具管理增能培訓(Workspace)

晶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佳偉

112/05/01

30

2

載具管理增能培訓(Workspace)

晶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佳偉

112/05/02

30

3

載具管理增能培訓(ASM/Jamf)

捷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懿升

112/05/03

30

4

載具管理增能培訓(ASM/Jamf)

捷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懿升

112/05/04

30

5

載具管理增能培訓(Workspace)

晶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佳偉

112/05/05

30

6

載具管理增能培訓(Intune)

博彥科技有限公司吳冠豪 (Ken Wu)特約微軟Intune講師

112/05/08

30

        

場次

名稱

講師

日期

名額

7

載具管理增能培訓(ASM/Jamf)

晶盛科技-黃建銘

112/05/09

30

8

載具管理增能培訓(Workspace)

晶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佳偉

112/05/10

30

9

載具管理增能培訓(ASM/Jamf)

晶盛科技-黃建銘

112/05/12

30

10

載具管理增能培訓(Intune)

博彥科技有限公司吳冠豪 (Ken Wu)特約微軟Intune講師

112/05/15

30

11

載具管理增能培訓(ASM/Jamf)

捷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懿升

112/05/16

30

 

陸、 報名及聯絡方式:

  • 報名:參加人員請於辦理場次開始前3天到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www.inservice.edu.tw/)-研習專區(葫蘆墩國小)完成研習     報名登錄。

  • 聯絡人:04-25205136#846 陳思羽小姐(ada1232111@st.tc.edu.tw)、

        04-23952340#121 黃琬淩小姐(apple94@st.tc.edu.tw) 柒、 注意事項:

 一、 請參加人員所屬服務機關學校於研習期間惠予公(差)假登記出席參加。  二、 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       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三、 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捌、 考核:

辦理本計畫順利完成之相關有功人員,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  要點暨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規定辦理敘獎。

玖、 本計畫經陳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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