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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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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主管「精神衛生法」,業經總統以111年 12月14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105921號令公布修正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01318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案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634號(網址:https://www.president.gov.tw總統府公報-公報查詢),請上網瀏覽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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