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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本市國民中學辦理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暨「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辦理升學或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 : 2022-03-2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3-29

主旨: 重申本市國民中學辦理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暨「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辦理升學或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處理原則」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34194A號函辦理。

二、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以「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以學生為學習的主體,希望能兼顧學生的個別需求、尊重多元文化與族群差異、關懷弱勢群體,透過適性教育,激發學生對於學習的渴望與創新的勇氣,並善盡國家公民的責任展現共生智慧,成為具有社會適應力與應變力的終身學習者。

三、 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6條規定略以:「(第1項)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為輔導學生升學或協助學生適應教育會考之程序、題型及答題方式,得辦理模擬考,其辦理次數,全學期不得超過二次。......(第2項)......國民中學除自行或配合主管機關辦理外,不得協助其他機構 、團體或個人辦理。」

四、 復查「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辦理升學或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處理原則」規定如下:
(一) 國民中學模擬考試為模擬升學測驗或國中教育會考之準總結性評量。
(二) 於國中三年級始得辦理,且不得於寒暑假結束後之第一週實施。於平日上課時間辦理者,不得影響領域學習,學校應自行妥善調整課務。辦理日期應列入學校行事曆。
(三) 學校是否辦理模擬考,應與家長及教師充分溝通後,依共識決定。
(四) 模擬考成績不得納入平時評量、定期評量及學期總成績中計算。
(五) 模擬考之參與,應尊重學生、家長之意願,不得強迫其參加。
(六) 模擬考所需相關費用,應由自願參加者負擔。

五、 另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本局為保障學生受教權益與適性揚才,爰將「評量正常化」納入教學正常化訪視抽查機制以落實督導。亦請各校加強宣導,透過課發會與教學研究會等重要會議,重申「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提醒教師須落實課程規劃及實施正常化、教學活動正常化、評量正常化等要項

相關法規連結:
1.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2.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辦理升學或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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